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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医科大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来源:徐医大工会委员会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10:25

    2018.4.18

    女工工作是高校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我校女教职工献身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校女工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共建和谐校园。针对女职工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女职工委员会在校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校工会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女教职工的各项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女教职工工作。

    二、女职工委员会每年要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计划、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质量。

    三、女职工委员会要认真开展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鼓励她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团结友善,弘扬正能量。

    四、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加大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的力度。参与学校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文件,让广大女职工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五、督促、检查有关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针对女教职工的思想、生理特点和文化素质状况,结合学校工作特点,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寓教于学的文体活动和劳动竞赛。

    七、做好女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分娩的女教职工。

    八、接受上级妇联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