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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基本知识问答

    来源:徐医大工会 作者:徐医大工会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1:21

    1、 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答: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性质的基本特点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2、 中国工会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答: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职工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自由和权利,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 工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工会教育并组织职工维护宪法、法律,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

    (3) 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4)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在民主管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劳动争议等方面有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确立了工会作为职工代表者的法律地位。

    (5) 工会是对职工进行教育的学校。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使职工成为“四有”劳动者。

    3、 工会为什么具有法人资格?

    答:我国民法规定,得到法律承认,依法享有权力和履行义务的社会组织就是法人。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民事权利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是以人的生命存在为基础的公民个人,而是依照一定法律程序成立的,具有独立财产和组织机构,能以本组织名义进行独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1997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基层工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成立,既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4、 工会取得法人资格有什么作用?

    答:主要是使工会取得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以便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后,一是通过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研究起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和经济组织的行政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家机关的活动实行社会监督等方式,组织职工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是通过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在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可以接受职工委托,作为职工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保护工会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有关方面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对工会的义务,当工会经费、财产受到侵犯是,工会可以独立民事主体的资格诉诸法律,请求保护。

    5、 为什么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

    答:党和工会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党与工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工会是一个群众组织,它自身不可能形成独立统一的政治纲领,必须选择一个比较接近自己要求的政党的政治纲领。因此,任何工会都必然受一定政党的影响,而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在工人阶级解放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工会只有接受党的领导,才能有效的抵制错误思想对工会运动的影响和渗透,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6、 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部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7、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力:

    (1) 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批评工会的任何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应尽的六项义务是:

    (1)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 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阶级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8、会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被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需经过那些手续?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决议的会员,给与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会员,开除其会籍。另外,根据中华总工会组织部《关于工会会员资格和会籍处理问题的机电意见》的规定,反被依法判处徒刑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一律开除会籍。会员开除会籍,需经工会小组台轮提出意见,又基层委员会通过,收回其会员证,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9、为什么要建立工会?

    答:中国工人最初建立工会是为适应工人运动的需要,维护工人利益和提高工人的工资,缩短劳动时间和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工人之间的团结。在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工会不仅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我们国家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在一些新经济组织内,工人的权益黄需要工会进一步的去合法保护。因此,广大职工需要通过工会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所以要建立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