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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第六届第四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来源:徐医大工会委员会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16:18

    教代会各代表团:

    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8年6月中旬召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地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将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征集提案工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渠道。因此,教代会代表应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各分工会应对提案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范围

    1、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议案;

    2、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校风、教风、学风与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3、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医疗、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议案;

    4、关于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5、关于学校校务公开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6、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和议案。

    7、关于学校基础实施建设,校园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8、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议案;

    以下问题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3、纯属党、团事务内部的问题;

    4、纯属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有权解决的问题;

    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和对个别人的意见。

    二、征集提案要求

    1、代表应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提案。提案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建议和措施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要实际,要具体,具有可行性。

    2按一事一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的代表附议的要求,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一式三份,每份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亲自签名方为有效。于2018年6月15日前由各代表团将征集的提案统一交到校工会。电子版请发至工会邮箱492013760@QQ.com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徐州医科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提案表.doc